爲求複合…恐怖情人跟騷前女友 整棟大樓鄰居都遭牽拖

爲求複合…恐怖情人跟騷前女友,整棟大樓鄰居都遭牽拖。(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男子阿強(化名)爲求與前女友複合,不僅狂傳LINE騷擾女方,還找到女方好友訴苦,威脅前女友「給一個交代」,甚至前往女方住處,希望前女友鄰居、大樓管理員、甚至是樓下的超商店員幫忙傳話,女方最終不堪其擾,報警處理。法官依犯實行跟蹤騷擾行爲罪,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阿強(化名)與A女爲前男女朋友關係,雙方於去年1月11日分手。阿強爲求複合,持續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如果我死成,我不會害妳,我會守着妳、讓妳好好的」、「我今天等不到,我就跳」、「沒死成我好了,就在跳」、「妳想毀我,我也心軟過,但妳要不爲自己作主,要傷害欺騙用手段,雖然很痛心,但那就來,硬碰硬」等訊息。

同年2月21日,阿強向A女友人訴苦,警告、威脅A女「把來龍去說一個給我明白,我就沒事,就來硬的兩條路給她自己選擇」等訊息。

同日下午,阿強又前往A女住處樓下之統一超商,欲透過該店店員間接約A女出面,另於同日晚間,至A女住處向管理員表示,欲和A女鄰居會面,希望能幫忙約她出面,對A女要求聯絡行爲進行干擾,使其心生畏怖,並因而有憂鬱情緒及焦慮、恐慌症,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事後A女不堪其擾,報警處理。

法官審酌阿強不顧A女意願,爲求複合即對其反覆實施侵擾,使A女處於不安環境中,嚴重影響其正常生活,實屬不該;考量其無前科,另因與A女無法達成共識故未成立和解,再斟酌阿強行爲之期間長短、手段強弱,兼衡其犯後態度、智識程度及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法官依犯實行跟蹤騷擾行爲罪,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