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8歲住進男友家!沒做家事被念 她待2年想逃:20歲女生手心會長繭

▲原PO說,「我做錯了嗎?還是本該被叫去住家裡就改責任制,跟着三個小孩一起負責做家事,是我觀念錯誤嗎?」(圖/示意照/CFP)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一名20歲女網友抱怨,住在男友家中,卻被對方媽媽告狀「又不做事到處跑」,但自己除了假日加班沒做外,其他時間幾乎都有,「20歲的女生手心會長繭,如果是個媽寶,也是個獨立的媽寶。」對於許多網友勸分手,她說考慮搬走了,「想逃了」。

原PO近日在「爆廢公社臉書社團發文說,和男友剛在一起一週時,只有週六、週日會住他家,有時他家中需要幫忙,二話不說衝第一;後來因畢業上來臺北工作,男友媽媽就叫她搬去一起住,也不用多花一筆房租費,「但是一開始是想住外面,畢竟還沒嫁進他們家。」

原PO表示,現在住在男友家兩年多,一開始工作時間正常是早班,有時家裡需要幫忙也是儘可能做到;後來換工作,上班時間變成下午到半夜,久而久之生活作息顛倒,變成一不做家事就被嫌懶惰。

原PO指出,後面甚至開始責任制,她跟着輪流做家事,不做就被嫌,「當然常常是在背後跟男友告狀,我又不做事到處跑。我很討厭在背後說話,表面裝沒事,有話直接說,不要在背後念。」

結果男友聽到,電話就打來了」,原PO說,男友說她常說睡到中午才起牀,都不做家事,「男友每天下班就洗澡、吃飯、玩電腦、睡覺,不然就是出去跟朋友喇塞、吃飯。」

▼原PO表示,她現在想搬走了、想逃了。(圖/示意照/CFP)

「我出去都要報備,還要被念出去亂花錢」,原PO想問,「我做錯了嗎!還是本該被叫去住家裡就改責任制,跟着三個小孩一起負責做家事,是我觀念錯誤嗎?」

有網友認爲,「當初妳不住進去,就不會有現在的不愉快」;原PO回覆,「可是當初不住進去,我也沒有辦法租屋,因爲我還沒18,家人也不肯幫我租房子。」有人直言,「這就是試婚啊!現在還好有人跟妳輪流做,等妳嫁過去,就理所當然是妳自己一個人做全部的工作,這就是婚姻啊」;原PO說,男友家中是三兄弟,「所以家裡不會只有我一個媳婦」。

也有人問,「跟着男朋友家的三個小孩輪流做事,爲什麼會被稱爲免費傭人」;原PO回答,是4人輪流做不同的家事,包括洗碗、洗廁所、擦地板曬衣服洗衣服。該網友再問,「那妳負責的事情都有做好嗎?有的話,他再念就太過分了」;原PO說,「有,但是有時候假日加班就沒做到,但是幾乎都有。」

許多網友建議分手,「搬走吧 ……妳不欠他們傢什麼 ……未進門還可以選擇 …這樣的氛圍妳可能要想清楚了」、「妳覺得嫁過去有好日子嗎」。

有人認爲,「拿人手短,吃人嘴軟,輪家事也沒什麼。但妳男友竟然沒站你那邊,要嘛妳真的一直跑出去玩,要嘛可能就是個媽寶」。原PO說,「20歲的女生手心會長繭,如果是個媽寶,也是個獨立的媽寶。我也是隻有休假兩日的時間,一天出門一天在家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