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兌現發股利 大同賣黃金地芙蓉大樓逾百億入袋

大同集團董事長王光祥。本報資料照片

大同公司11日代子公司尚志資產公告,通過處分臺北市「芙蓉大樓」資產,在不低於特定價格下,與交易對象議約、簽署不動產買賣相關文件,至於交易金額將另行公告。大同董事長王光祥證實,芙蓉大樓已順利賣出,但詳細金額與交易對象,要至5月才能公告,而會將芙蓉賣出是要還清負債,才能兌現發放股利的承諾。

王光祥強調,大同新團隊謹記儘早發放股利回饋股東,2024年策略性活化閒置資產以早日彌補虧損,以此終結23年來股東對股利的殷殷期盼。

據瞭解,2020年大同經營層改朝換代,累虧原本有200多億元,目前剩下約百億元,若累虧一直存在,將無法發放股利,王光祥即下定決心,將遲遲無法完成整合的芙蓉大樓賣掉,預計處分金額將超過百億元,有望一次彌補累計虧損。

大同表示,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活化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乙案,即北市仁愛路福華大飯店旁的「芙蓉大樓」地下2層至地上第6層及第13層至第15層,經營團隊爲加速回饋18萬多名股東對大同長久支持,加上本業獲利可期,在弭平特別盈餘公積虧損後,公司有信心開始發放股利與廣大股東們共享成果。

大同公司自2001年起,就未發放股利,在新經營團隊重新整合集團資源,已逐漸弭平累積虧損,且集中發展趨勢產業有成,已連續10個季度展現獲利的綜效。2023年的營收年增近47%,超過500億元的成績單更創下近期新高,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2023年財務報告書,全年每股獲利達1.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