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攤販佔用道路營業 林口警強力執法還路於民
違規攤販佔用道路營業,林口警主動強力執法還路於民。(警方提供)
廣告車及攤販車輛時有佔用合法停車格位影響民衆停車權益及市容觀瞻,有鑑於此,林口分局已規劃「取締廣告車及車輛佔用路邊停車格販售物品」專案勤務,針對常遭檢舉佔用停車格停放攤販車、廣告車及周邊物品均加強告發並責令清除,未依限清除者依法沒入,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56及82條規定取締,處以新臺幣600元以上1,500元以下之罰鍰。
違規攤販佔用道路營業,林口警對於違規佔路攤商開單告發。(警方提供)
違規攤販佔用道路營業,經林口警強力取締後,道路旁停車格已無攤販。(警方提供)
林口警分局自 12月18日起連續5天強力大執法,希冀提升見警率、宣導交通安全,同時也呼籲遊動廣告車及攤販車業者應自律,勿任意變更車體及違規停車,民衆若發現遊動廣告車及攤販車佔用道路定點宣傳、設攤或停放地點影響交通秩序,可撥打110或林口分局勤務指揮中心(02-26068455),林口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亦將持續規劃相關勤務加強取締各類交通違規,藉由強力執法還給用路人享有安全用路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