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防道路交通傷害,請給孩子戴頭盔配安全座椅

6月13日,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程序規定》的要求,廣東省惠州市公安局將《惠州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全文公佈,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該徵求意見稿第十七條規定,搭載身高1.2米以下未成年人的,應當使用固定兒童安全座椅。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還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駕駛人或者乘坐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第一個地方政府將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和佩戴安全頭盔納入相關法律法規的案例。

近年來,伴隨着兒童乘坐私家車和電動自行車的比例逐漸上升,因不正確使用安全座椅、不佩戴頭盔導致的兒童傷害事故頻發。前不久,在中國人民大學公共傳播研究中心主辦的兒童道路安全研討會上,兒童安全座椅使用與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這兩大影響兒童出行安全的關鍵因素成爲與會專家熱議的話題。

兒童道路交通傷害仍需高度關注

“今天我們羣裡有8個朋友‘團’了兒童安全座椅,還是蠻有成就感的。”今年4月,徐紅梅在微博上發文說。

徐紅梅是個擁有18萬粉絲的母嬰博主,2023年11月,生下寶寶後,便在汽車上給娃安裝了“安全座椅”。平時每次出門,徐紅梅都讓孩子坐在兒童安全座椅裡,扣好安全帶才能安心駕駛。

世界衛生組織2023年年底發佈的《2023年全球道路安全現狀報告》顯示,道路交通傷害仍是全球5-29歲兒童和青年的第一大死因,平均每分鐘就有2人死於交通傷害,每天死亡人數超過3200人。

2023年11月,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主辦的道路交通傷害預防策略研討會也曾指出,在我國,道路交通傷害是1-14歲兒童的第二致死原因,這是15-19歲青少年第一致死原因。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管理局)法制大隊大隊長陳宗奇,在研討會上分享了一起發生在廈蓉高速上的交通事故:一輛小客車因下雨路滑在彎道失控,騰空翻轉十幾米後倒在路旁,繫了安全帶的駕駛人並無大礙,而駕駛人5歲的女兒因未使用安全座椅傷勢嚴重,儘管第一時間送往醫院,但仍未能挽救生命。“兒童因爲身體尚未完全發育,比成人更容易受到傷害,需要更多關注和保護。”陳宗奇說。

兒童安全座椅“配而不用”也是一大問題。據瞭解,國家車輛駕駛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範立在此前召開的《2023兒童道路安全報告》發佈會上就曾提出,當機動車發生意外時,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能將嬰兒死亡率降低約70%,1-4歲低齡兒童死亡率降低54%-80%。

2020年10月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在第十八條明確定:監護人應“採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

不過,中國家長對安全座椅的認知和使用仍有顯著不足。今年年初,全球兒童安全組織(中國)在中國代表性城市開展的調研顯示,0-6歲兒童家長組有67.53%的受訪者爲孩子配備了機動車兒童安全座椅,其中,僅有33.48%的家長表示孩子在乘車出行時總會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很多家長表示在孩子哭鬧或者距離近的時候安全座椅就成了“擺設”,仍有75.43%的受訪者存在懷抱兒童乘車這種高危行爲。

徐紅梅也表示,身邊有些家長常常會以孩子不適應、哭鬧爲理由不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其實孩子的適應能力非常強,養成習慣後就會適應,畢竟孩子的生命安全最重要。”

另外,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兒童安全座椅尤爲重要,否則不但不能保護兒童安全,反而會給兒童造成更嚴重的傷害。5月3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方微信公衆號專門就“如何選購合格的兒童安全座椅”發佈提示,“作爲車輛發生意外時保護兒童的最後一道防線,兒童安全座椅的安全性極爲重要”。

此外,近年來,乘坐電動自行車逐漸成爲學齡前兒童和小學生遭遇交通傷害的主要方式。據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研究部講師朱弘昊介紹,兒童乘坐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傷亡的兩個重要因素是:未能正確佩戴安全頭盔以及未安裝配備安全座椅。

“有的家長在電動自行車的踏板上放置小板凳,讓兒童坐在上面,一旦緊急剎車,兒童的頭便很容易撞在車子上,而兒童站在踏板上極容易因爲缺乏保護被甩出去。”朱弘昊特別強調:“6歲以下兒童搭乘電動自行車,家長在車後安裝配備有安全帶的安全座椅更安全。”

相關立法效果已經顯現

馮女士是在北京某高校工作“寶媽”,自從有了孩子,她就格外關注出行安全。“我們家娃4歲,從提籃到安全座椅再到安全座墊,一直都在使用。”

她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早在懷孕期間,自己就在婦產醫院的“媽媽講堂”中瞭解到要給新生兒準備車用安全提籃。“最開始,我買了二手的安全提籃,但孩子小的時候,出門機會並不多,所以孩子1歲就買了一個安全座椅。”

“在選擇安全座椅時,最讓我觸動的是一個數據。”那是一項中國新車評價規程碰撞實驗。一輛時速50公里的汽車發生碰撞時,會讓一個10公斤的孩子變成300公斤重——家長根本無法抱住。“我自己也有切身感受,急剎車的時候小孩一下子就撞到前排座椅背部,當時確實感覺自己並不能抱住娃。”

馮女士觀察到,如今身邊的家長對孩子的出行安全越來越關注,對使用安全座椅也比較認可。雖然配備了安全座椅,但很多家長卻不能保證每次都使用。“有時候可能覺得路途近一點或寶寶哭鬧,就算了。”她說,“同時身邊部分長輩會認爲使用安全座椅沒什麼必要。”

事實上,立法仍是降低兒童道路傷害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以上海爲例,2014年實施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和2017年實施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明確要求:爲未滿4週歲的未成年人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2021年施行的《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則規定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應佩戴安全頭盔。

上海市疾控中心相關調查數據顯示,有車家庭的兒童安全座椅擁有率從2015年的56.8%上升到2018年的80%。立法後,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頭盔佩戴率從12.67%提高到90%以上。

除了上海,近年來包括福建、深圳等省市在兒童出行安全的立法上也在積極尋求突破。

2021年5月27日,福建省通過了《福建省兒童乘坐機動車使用安全座椅的規定》,在細化兒童安全座椅使用方面邁出了一大步。該法規明確:父母等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親友攜帶不滿4週歲兒童駕駛或者乘坐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應當在車輛後排規範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兒童因疾病或者其他身體原因無法使用的除外;父母等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親友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或者處100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兒童約束系統國家標準亟待完善

在徐紅梅看來,之所以當下兒童安全座椅“叫好不叫座”,一方面有家長嫌麻煩或者價格貴等原因,但更重要是現行法律法規及地方政府對兒童安全座椅的推行力度不夠。“很多地方對行人闖紅燈、乘車不繫安全帶有一定懲戒,但對兒童不坐安全座椅,大多數是提供一些建議。”她還留意到,駕考環節對這部分內容也沒有相應要求,“我參加的汽車、摩托車駕照考試幾乎都沒有涉及到這部分知識。”

馮女士留意到,包括自己在內的很多家長其實並不知道什麼時候該給孩子用安全座椅,什麼時候使用安全坐墊。“據我瞭解,安全坐墊有一個身高體重年齡的一系列標準,如果前期不是很瞭解,很難選擇。”馮女士說。

我國早在2011年12月30日就發佈了《機動車兒童乘員約束系統》的國家標準,但截至目前,仍未有針對非機動車兒童約束系統的國家標準。

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公開數據顯示,我國於2010年12月17日下達了《自行車用兒童座椅安全要求》國家標準計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起草,項目週期爲36個月,但目前該標準仍停留在“審查”階段。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講師張冬陽博士表示,正是因爲非機動車兒童安全座椅還沒有相關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相關監管也有待完善,造成市場上這類產品的質量良莠不齊,也給家長選購電動車兒童安全座椅帶來了困難。

陳宗奇也呼籲,應儘快研究出臺非機動車兒童安全座椅國家標準和配套的兒童道路交通安全頭盔(非玩具類)國家標準,切實保障兒童出行安全。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楊寶光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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