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安全帽等5違規 民衆仍可檢舉

立法院長韓國瑜14日敲槌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姚志平攝)

違規記點新制去年6月30日上路,放寬民衆檢舉及增加記點項目,導致違規件數暴增,引發職業駕駛不滿抗議。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開放民衆檢舉。不過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停、不依順行方向停車,以及佔用身障者停車位等5項目,仍開放民衆檢舉。交通部表示新制最快6月可以施行。

新規明定不開放民衆檢舉項目包括,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吸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

此外,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臨時停車;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也不開放民衆檢舉。

違規記點方式則限縮在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才納入記點,排除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衆檢舉等情形,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從每年一次可抵扣2點規定,放寬爲每年兩次,共可抵扣4點。

臺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工會給予肯定,去年起針對路口、公車站10公尺及並排臨停3項非自願違規樣態向政府反映,因對職業駕駛而言並非主動違規,是因道路交通設計不良及乘客、營業行爲特殊所致,三讀算階段性結束,感謝交通部長王國材親上火線與民間溝通。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說,違規問題仍在道路工程不夠完善,路側多沒臨停及上下貨空間,使駕駛與乘客長期習慣違停,盼儘速透過道路改善,讓駕駛與行人都能在馬路上擁有良好道路環境,交通部已承諾會與地方政府討論改善,聯盟將提供建議,盼訂出目標時間並承諾改善後恢復執法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