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家大查稅 高頻存入帳戶全揭露

不過,財政部官員強調,高頻存入帳戶揭露新制僅影響潛在網路賣家,目前透過金融系統辨識,可自動排除薪資、津貼、獎金、政府補助款或紓困金、信貸、保險給付、利息收入、外匯結退匯、繼承款項、同一人金融帳戶間轉匯款項等十種類型收入,多數上班族不會受衝擊。

近年隨臉書、Line購物社團興起,不少民衆兼職網路賣家,但因爲該類營業人多以個人帳戶收款,難以掌握課稅。爲此,財政部自2021年6月底發函給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詢問定期提供高頻存入個人帳戶資料可行性。

所謂高頻存入定義爲個人帳戶全年存入金額累積達240萬元,該標準主要是財政部依每月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平均每月銷售額20萬元所估算全年金額。

若一年之中有任意四個月的月存入筆數達200筆紀錄,國稅局將認定爲高頻存入帳戶,也就是潛在的網路賣家帳戶。

經一年洽商後,財政部與金融機構認定可行,財政部近期正式公告「金融機構提供稅捐稽徵機關個人金融帳戶高頻交易資料作業規範」。依規範,自2023年3月起,金融機構每年3月底前要向財政部申報高頻存入帳戶資料,例如金融機構代號及帳號、存轉匯入金額及時間。

另財政部近年已完成電子支付、信用卡資料歸戶措施,電支機構每年2月、8月需申報前半年交易資訊,同時金管會也提供信用卡資料採個人歸戶,等於財政部將掌握網路賣家金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