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玉暴瘦求「出去賺錢」律師搏免死!法官:請講重點
▲王景玉暴瘦「讓我出去賺錢」,律師激辯2小時搏免死。(圖/資料照)
臺北內湖3歲女童小燈泡案,兇嫌王景玉引起公憤,曾自稱有教化可能,請求免死,事發後半年士林地院9日再開庭,他身形爆瘦,當庭請求判輕一點,想早點出去賺錢。臺北榮總精神部主治醫師劉英傑也以證人身分出庭,證稱他有妄想症,但犯案當下清楚殺童有刑責,律師激辯2.5小時,卻被法官酸問「請講重點」。
王景玉狠心殺害小燈泡引發公憤,檢方起訴求處死刑,但他出庭時曾自稱有教化可能,想以200萬元和解,辯護律師也幫忙請求交保。案發後半年,9日合議庭再度開庭審理,王景玉戴眼鏡、口罩現身,體型看起來暴瘦超過10公斤,神情十分緊張,最後被問到是否要表達意見?只緩慢地說自己是低收入戶,「希望法官判輕一點,讓我早點出去工作賺錢…」
開庭超過2.5小時,法院傳喚劉英傑作證,王景玉在日記自稱堯帝,爲了傳宗接代殺害小燈泡,犯案後卻無法有邏輯解釋,患有思覺失調症,會產生妄想、聽覺幻覺,犯案後測得智商68分,過去頭部無重創,在學成績中等;但根據當下他買刀,又把機車騎回家,暫時離開國小等3個舉動,都是知道殺童後果,具有足夠的認知或控制能力。
劉英傑進一步說明,王景玉因怕殺童後被抓,家裡就沒有刀、車可以用,特地跑去買新的剁骨刀,再騎車返家停車纔出門犯案,殺人犯意或許油妄想症驅使,但行兇時精神並無異常。黃志豪則激烈辯護,問了超過40分鐘,醫師的精神鑑定專業與法律見解沒有說服力、關聯等類似問題,被檢方多次打岔,法官也酸「請直接問重點,你像博士口試一樣。」
王景玉企圖用精神疾病請求輕判,這次合議庭還一度聽到打瞌睡,審理結束後,律師黃志豪簡短迴應,沒有質疑鑑識報告可信度,醫學意見可以採用,但醫生不應該做法律判斷。法官最後如何宣判仍是外界關注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