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拍片教人北捷逃票 Cat紙袋人神隱多天到案

拍攝逃票影片,Cat紙袋人10日傍晚前往警局說明。(翻攝Youtube)

網紅「Cat紙袋人」日前拍攝「終身VIP!搭捷運再也不用錢!不花錢搭捷運的方法?」影片,教導民衆如何在捷運逃票,真實身分爲27歲龍姓男子,原本案發後手機關機,北市捷運警察隊經循線通知,龍男10日傍晚終於前往警局,目前正在偵訊中。

檢警審視他的影片指出,龍男拍片教人犯罪,已涉嫌觸犯刑法153條妨害秩序罪「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煽惑他人犯罪者,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另逃票也觸犯大衆捷運法第49及50條,將會依法函辦並請捷運局開出罰單。

紙袋人日前拍影片教導逃票,還表示1個月可省下1500元,影片po出後負評如潮,已遭網友檢舉下架,北市議員鍾沛君也在議會質詢揭露此事,市長柯文哲獲悉後相當生氣,表示:「應該把他K一頓,肉麻當有趣。」「送到警察局偵辦」。

臺北捷運局稍後也發表聲明譴責,並向捷運警察隊報案,北市捷運警察隊第一時間找人時,龍男的手機卻已關機,經追查後發現他有另隻手機,輾轉聯繫龍才答應10日傍晚到案說明。

針對要被法辦,紙袋人之前透過網路平臺發表聲明,強調自己3次逃票都成功,讓他覺得非常驚訝,所以纔會揭發此事,他還反嗆捷運高層,「對於站務員被懲處寫報告我很抱歉,但你們高層可以先解決問題再寫報告嗎?寫報告有毛用?」似乎認爲自己做的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