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票看霸王電影還兩度大方直播 網紅「Cat紙袋人」下場慘

臺北地檢署

You Tuber「Cat紙袋人」龍尚謙去年3月接連2天,從北市樂聲大戲院後門,逃票進入影廳,還全程直播上網,戲院提告後,他以「影片流量才10萬,且沒上新聞」,拒絕賠償被起訴,臺北地院依無故侵入建築物罪判決龍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28歲龍男因總是頭套紙袋拍片上傳You Tube,取名爲Cat紙袋人,他近來爭議不斷,曾於去年6月拍片教民衆如何搭北捷逃票遭批評,事後被警方送辦,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須支付公庫5萬元。

龍男於去年3月25日晚間9時56分許,與2名友人偷偷從西門町樂聲大戲院後門,潛入戲院走廊,被戲院人員發現攔阻3人,要求3人下樓驗票,3人並未理會逕自離去,但龍男卻將過程拍攝影片上傳;隔天深夜11時45分,再從後方闖進戲院,這次沒被發現,在影廳爽看電影,直到27日凌晨1時25分才離開。

戲院提告後,龍拿了1張26日深夜的電影票出庭,供稱有買票,故意不從正門驗票進入,是讓網友知道有人從後門逃票,目的是希望大家不要這樣做。

據瞭解,戲院原要求龍賠償6萬元和解,但龍卻捷運逃票案的影片有上新聞、流量30多萬人次,只要繳公庫5萬元,戲院逃票影片沒上新聞、流量才10萬,賠償6萬太多而拒絕,檢察官依法起訴。

北院審理時,龍男認罪,但因和解金額談不攏而未能和解,法官審酌龍男僅爲拍片,竟恣意未經正當驗票程序擅闖電影院,判決應執行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