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祖父加註「亦稱祖父」惹議 國教院:以後重大修正都會公佈理由

《國語辭典簡編本》將「外祖父」詞條,加註「亦稱祖父」。(林志成攝)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之前將「外祖父母」、「外祖母」詞條,加註「亦稱祖父」、「亦稱祖母」,引發爭論。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以後辭典內容若有比較大的修正,均會在國教院或辭典官網說明理由,以避免外界誤解。

除了「外祖父」、「外祖母」外,《國語辭典簡編本》還將「外公」加註「亦稱阿公」,「外婆」加註「亦稱阿嬤或阿婆」,「外孫」加註「亦稱孫子」,「外孫女」加註「亦稱孫女」。不過這項調整讓外界覺得是多此一舉。

外界對於國語辭典修訂的意見,國教院已成立性別平等議題審議小組,小組委員包含教育部第9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中的7位委員及國教院編修小組中的5位委員,會定時或不定時召開會議審議性平相關詞條。

有關「外祖父」、「外祖母」等詞語,國教院表示,小組委員觀察實際語言使用情形並經充分討論,包含:語言使用者避免以內、外區隔親屬、現今法令不因祖父母、外祖父母而有差別處理等。惟也有部分使用者仍使用此稱謂。

國教院說,爲兼顧「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詞語的各種使用情形,並反映「祖父」、「祖母」語意擴大之事實,顧及現今法令中祖父母無內外之別的性平觀點,共識決定除保留原釋義內容,另分別加註「今亦稱『祖父』」、「今亦稱『祖母』」。除「外祖父」、「外祖母」外,其他相關詞條亦比照處理。

國教院說,爲避免辭典中存有涉及性別歧視、偏見意涵的負面用語,已建立常態檢修教育部國語辭典性別平等議題內容機制,各界若就辭典內容提出涉及性平議題問題,國教院將立即送請學者專家審議,此外,另亦將定期每3個月進行一次全面篩檢。

國教院語文教育及編譯研究中心主任林慶隆說,爲避免再度引起爭議,從這次事件開始,以後國語辭典若有比較大的修正,均會在國教院或是國語辭典官網公佈修正理由,以讓外界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