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桶儲存場將復工 居民抗議

彰化市莿桐裡彰水路207巷正在興建的瓦斯鋼瓶儲存場工地前,11日聚集近百鄉親到場,高舉「守護家園、抗爭到底」等白布條抗議。(吳建輝攝)

彰化瓦斯業者順彰2017年申請在彰化市莿桐裡興建液化石油氣容量儲存設施,來發居民抗議,縣府依申請項目不符爲由勒令停工,業者不服提告,近日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業者勝訴,復工消息傳出後,當地居民11日再度前往抗議,要求遷移。業者表示,設場經合法申請,訴訟也勝訴,會與居民溝通。

當地居民說,業者要蓋液化石油氣容量儲存室兼作轉運站,屆時會有近500桶瓦斯罐存放在此,整個廠區四周都是居民,就像在社區蓋1座不定時炸彈一樣,業者蠻橫投資,縣府、消防局說法也難讓民衆信服,堅決反對、要求遷廠。

縣議員楊子賢提出,該廠設置位置就不對,巷道入口狹窄,會經2個夾角90度的轉彎,若發生重大災變,消防車根本進不來,瓦斯場火警跟一般民宅火警差很大,希望縣府好好面對民衆疑問。

縣府表示,業者2017年4月申請建照,同年10月遭民衆抗議,當時縣府會勘結果認部分與原核準項目不符,勒令業者停工並補正程序,不過業者提起行政訴訟,去年9月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縣府未依正當程序,判縣府敗訴。

縣府解釋,消防救災依內政部營建署《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等規定,救助5層以下建築物消防車輛通行的道路,要保持3.5公尺以上淨寬,6層以上要保持4公尺,經查該路段最窄處寬度爲4.2公尺及4.9公尺,包括防爆牆等安全距離都符合規定。

縣府強調,業者依法申請興建,籲業者負起社會責任,出面與居民溝通。業者則表示,該場只是儲存並無裝罐,也依法設防爆牆、儲放數量也依規定,公司旗下其他鄉鎮的儲氣場設立多年,相當安全,會持續與居民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