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了6年仍要蓋! 彰化莿桐裡瓦斯場復工 居民不排除縣府前抗議

當地居民表示,業者要蓋液化石油氣容量儲存室兼作轉運站,屆時會有將近500桶的瓦斯罐存放在此,整個廠區四周都是居民,就像在社區蓋一座不定時炸彈一樣。(吳建輝攝)

彰化市莿桐裡彰水路207巷正在興建的瓦斯鋼瓶儲存場工地前,11日聚集近百鄉親到場,高舉「守護家園、抗爭到底」、「堅決反對順彰液化瓦斯儲存場」白布條抗議。(吳建輝攝)

議員楊子賢要求業者出面說明,否則不排除發動更大規模抗議。(吳建輝攝)

縣府表示,業者依規定申請,符合法令規範,呼籲業者與居民溝通。(吳建輝攝)

彰化市莿桐裡有業者在2017年申請興建液化石油氣容量儲存設施,引來大批居民抗議,當年縣府依申請項目不符爲由勒令停工,業者不服告上法院,近日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業者勝訴復工,11日工地前再度聚集近百居民拉白布條抗議,要求遷移;縣府表示,業者依規定申請,符合法令規範,呼籲業者與居民溝通。

當地居民表示,業者要蓋液化石油氣容量儲存室兼作轉運站,屆時會有將近500桶的瓦斯罐存放在此,整個廠區四周都是居民,就像在社區蓋1座不定時炸彈一樣,業者蠻橫投資,縣府、消防局說法也難讓民衆信服,堅決反對要求遷廠。

議員楊子賢認爲,該廠設置位置本身就有很大問題,巷道入口太過狹窄,會經過2個夾角90度的轉彎處,若發生重大災變時,消防車輛根本無法進行搶救,詢問縣府卻僅以符合「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就草率迴應,強調瓦斯場火警跟一般民宅火警差異很大,希望縣府好好面對民衆疑問。

縣府迴應表示,該液化石油氣容器儲存室於2017年4月由業者申請建造執照,同年10月遭民衆陳情抗議,縣府會勘結果發現部分與原核準項目不符,請業者勒令停工並補正程序,不過業者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去年9月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縣府未依正當程序判決敗訴。

縣府解釋,消防救災依《道交條例》及內政部營建署《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救助5層以下建築物消防車輛通行的道路,要保持3.5公尺以上淨寬,6層以上則要保持4公尺,經查該路段最窄處寬度爲4.2公尺及4.9公尺,包括防爆牆等安全距離都符合規定。

縣府強調,業者依法申請興建,但呼籲業者負起社會責任,儘速出面與居民溝通,後續將要求相關單位嚴格把關,加強安全稽查,並不定期辦理實地救災演練,強化災害搶救效能,以維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