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時容易入時難 英兩議員正式推動二次「脫歐」公投
▲脫歐公投結果出爐後,部分「留歐派」不服輸,在倫敦國會廣場前示威,呼喊英國不要「脫」!(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英國通過「脫歐公投」後不到一個星期,兩名下議院議員已劍及履及,向國會提交動議文件:要求舉行第二次公投,給選民再一次機會選擇去留,然後纔跟與歐盟展開正式談判。
反對黨工黨議員戴維斯(Geraint Davies)週二向國會提交動議文件,要求舉行第二次公投。他說:「英國公民須同意脫歐的條件。如果不滿意,他們應該有第二次機會,選擇讓英國留下,繼續成爲歐盟的成員。」
威爾斯民族黨(Welsh Plaid Cymru party)議員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對這項動議表示支持。他說,迄今已有400萬市民士簽署請願信,要求舉行第二公投。
戴維斯提議,英國應該先跟歐盟進行非正式談判,擬定「脫歐」程序和條件,然後舉行公投讓公衆決定是否接受,通過之後,才引用《里斯本條約》第50條啓動「脫歐」程序。
戴維斯是根據一名制憲律師所提供的法律意見,提出上述動議。雖然下議院沒有法定權力去強迫政府進行第二次公投,但議員可以藉此拉攏更多議員支持,進一步向政府施壓。預估他可以在國會議員當中蒐集到100個簽名,足夠促使國會認真地去討論這個問題。相關報導請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