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霧峰林家成歷史園區 都計變更案胎死腹中

臺中霧峰林家建築羣是臺中相當具歷史風貌國定古蹟。(馮惠宜攝)

臺中霧峰林家建築羣是臺中相當具歷史風貌國定古蹟。(馮惠宜攝)

臺中市第一個古蹟歷史風貌維護計劃:「國定古蹟霧峰林家邊區域暨都市計劃管制檢討變更案」因地方認限制嚴格、妨礙地方發展,反彈激烈,在歷經6年多審議沒有進展後,臺中市文化局日前主動撤回,移請文化部繼續設法推動。地方議員直指可惜,也期盼除了古蹟周邊風貌維護外,市府還可以積極推動街道改善、建置旅客服務中心,以充實觀光服務系統。

爲維護霧峰林家古蹟及周邊區域歷史風貌,臺中市文化局於104年11月向文資處提出「國定古蹟霧峰林家邊區域暨都市計劃管制檢討變更案」,這是臺中市首度針對維護古蹟歷史風貌辦理的都計變更案;檢討範圍包括古蹟主體、周邊住宅區、公共設用地及民生路兩側地區,計分爲古蹟保存區、歷史風貌維護地區及重點都市設計審議地區,面積18公頃。

這項都計檢討變更,包括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增訂都市設計準則、劃設重點都市設計審議地區等,希望建立古蹟保存區周邊空間管理機制;其中重點都市設計審議地區,有關建蔽率、容積率、道路退縮寬及建築物立面、外觀、量體、屋頂、廣告物、景觀,都列入審議重點;緊鄰古蹟保存區的住宅區,則限制建築高度不得超過古蹟主體建築物的屋脊線。

臺中市議員李天生表示,該計劃案值得肯定支持,不過涉及住戶權益,除了嚴格管制外,並沒有提供完善的獎勵配套措施,在民衆缺乏認同感和參與感下,胎死腹中,十分可惜。

臺中市文化資產資處長李智富也說,國定古蹟屬於中央權責,這項歷史風貌維護計劃是文化部委託市府辨理,由於地方民衆和民代反應激烈,且執行期程過長無法保留,因此以現況結案並將本案資料送請文化部另行辦理。

李天生認爲,除了古蹟周邊風貌維護外,市府還可以積極推動街道改善、型塑特色景觀、建置旅客服務中心及霧峰林家資料庫,充實觀光服務系統;同時規劃串連周邊景點,配合文化節慶辨理行銷,將霧峰林家營造成爲歷史文化園區,進而帶動霧峰整體觀光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