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團體租公園辦活動 前體育處長涉收賄遭約談
▲前體育處處長孫清泉,涉嫌利用租借公園場地與特定團體勾結圖利,遭廉政署約談,並移送地檢署復訊。(圖/記者楊佩琪攝)
前臺北市體育處處長孫清泉,被控與業者勾結,提供公園、廣場讓業者進行營利活動,從中收取賄賂。廉政署17日發動搜索約談,晚間7點40分,將孫清泉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
面對記者詢問是否真有收賄,孫清泉一臉無奈,不發一語。廉政署表示,接獲舉報,孫清泉涉嫌在2010年至2011年間,利用綜理體育局業務機會,以同意擔任民間團體辦理非營利活動指導單位,並代爲租借場地爲由,讓特定民間團體取得公園場地優煙使用權及場地使用費、保證金減免等。
而民間團體以辦一次活動便交給孫清泉4或5萬元費用,或是租一天場地交付2萬元的方式行賄孫清泉。待團體成功取的場地後,孫清泉再透過轉租攤商方式,抽成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