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公文曝光!環保署放寬中火10%燃煤量 楊瓊瓔怒了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臺中市副市長楊瓊瓔及環保局長吳志超26日於立法院與臺中立委江啓臣、沈智慧顏寬恆等人召開記者會,公佈環保署一紙公文內容爲「放寬中火10%燃煤量」。楊瓊瓔氣得表示,此舉會讓中部人必須多呼吸25天的髒空氣,請臺電與中央別罔顧中部民衆健康,針對中央一連串的打壓作爲,市府決不會輕易放棄,將持續努力落實議會通過的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展現改善空氣品質的決心。

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以下簡稱:自治條例)是在105年1月26日製度公佈,也是前市長林佳龍任內所訂,條例總說明、條文第三條清楚明定「生煤使用量」爲管制精神

楊瓊瓔指出,盧秀燕上任後,完成依照自治條例規定,落實生煤管制精神,以中火103年實際使用量1,839萬噸基準,在公佈日105年1月26日起4年內,也就是在109年1月25日前,中火需達成自治條例規定實際量減煤四成至1,104萬噸的目標

然中央卻獨厚臺電公司意見,在減煤期限即將屆滿前,109年11月11日輕易地以一紙函文,引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未超過許可防制設施處理量許可證覈定操作條件數值,可有10%的容許差值」爲由,要求中市府,要配合辦理意圖抹煞長久以來中部人爲減煤所做的努力。

「健康不容許打折扣」,楊瓊瓔強調,自治條例第三條跟臺中市的空氣污染防制計劃書,都明確要求中火必須減煤四成「不存在誤差值」,中央這一紙函文,讓中火生煤用量一口氣有10%的誤差值,等於可以讓中火能多燒110萬公噸的煤,相當25天火力全開,讓中部人必須多呼吸25天的髒空氣,中市府對此深表遺憾、失望與無奈。

臺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也補充,近二年通霄大林林口陸續有燃氣循環機組與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加入運轉發電,估計增加的容量足以取代中火將近一半的發電量。此外,通霄電廠的161kV輸電線路也在今年6月完成升級,得以挹注填補電力缺口

吳志超呼籲,臺電公司不應一再拿缺電爲由,恐嚇市民,況且蔡英文都說「臺灣不缺電是不爭事實代表供電充裕,中火更要做到「減煤4成、汰舊換新」的目標,減少空污排放。

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圖/記者徐政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