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查「已婚前女友」個資重燃愛火 航警3個月嘿咻4次判賠50萬
航空警察局一名蔡姓警員,因爲忘不了求學期間的王姓前女友,竟然用警用電腦偷查女方個資,順利和王女搭上線後舊情復燃,前年在不同地點發生4次關係,事後被王女先生髮現後遭到提告。新竹地院近日依妨害秘密罪、妨害家庭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民事部分再判蔡需賠償50萬。
判決書指出,蔡男使用警用電腦「M-Police」查詢系統,找到了王女的戶籍資料、駕駛執照紀錄等個人資料,便以此重新展開聯絡,2人也因此重燃愛火,在2016年期間3月至6月間,分別在蔡男住處與不同飯店發生過4次性行爲。
王夫指控,因爲老婆行跡詭異才會發覺,經追問之下得知對方偷吃航警,導致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打擊,除了幸福的家庭毀了之外,還要求助精神科醫生治療,自己的配偶身分權益也遭到破壞,爲此求償300萬元。
法官認爲,蔡男與王女的戀情,導致王夫受到親友同事異樣眼光,纔會導致精神上的痛苦,迄今仍難以平復;此外,蔡男還偷用警用電腦查詢個資,審酌被告的身分、地位與經濟能力等狀況,刑事部分依妨害秘密罪、妨害家庭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民事部分判蔡賠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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