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藏毒遇警路檢 謊報身分破綻百出遭識破
▲臺南市警五分局和緯所所長陳錫賢、警員林鈺齊,路檢查獲王姓傷害通緝犯及其女友二人。(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警五分局11日凌晨,在北區大興街北海釣蝦場前路檢,發現前方騎乘機車的一對男女突然靠邊停車,欲進入北海釣蝦場內,認爲2人行跡可疑趨前盤查,傷害通緝的王姓男子神情緊張報錯身分證字號,而被警方識破逮捕,並起獲安非他命毒品11包,王嫌及劉姓女友驗尿都有毒品反應,全案偵訊後依法送辦。
臺南市警五分局和緯所所長陳錫賢、警員林鈺齊,11日凌晨1時36分路檢發現共騎機車的一對男女形跡可疑,在查詢王嫌身分時,王嫌神情緊張,佯稱未帶證件規避盤查,並欲謊報他人身分證號,卻因緊張接連出錯,員警告知依法將其帶回查證真實身分,男子始說出真實姓名。經以警政資訊系統查證得知王嫌(19歲,毒品前科)爲臺南地檢署發佈之傷害通緝犯,即當場告知權利逮捕王嫌,並依法搜索隨行交通工具,不料王嫌突然反抗意圖逃逸,所長陳錫賢即時反應,將王嫌壓制上銬,並通報勤務人員到場支援。
▲警方起獲安非他毒品及分裝用具一批。(圖/記者林悅翻攝)
王嫌辯稱機車非其所有,頑強抗拒不願配合搜查,警方於王嫌使用之機車置物箱內起出分裝之安非他命毒品11包(共重26.69公克)、夾鏈袋1包、電子磅秤1個、玻璃球1個及手機3支,即將王嫌及其劉姓女友(19歲,毒品前科)2人帶回派出所偵辦。
警方對王等2人實施尿液採驗,初篩結果均呈陽性反應,王嫌坦承扣押毒品及吸食工具爲其所有,並涉嫌意圖販賣毒品,全案訊後依毒品罪嫌及傷害通緝移送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