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聲響擡頭…他被24樓掉落扳手砸中「插進頭骨」 電梯安裝員遭判刑

臺灣三菱電梯公司1名蘇姓員工,2021年在土城1處社區大樓24樓進行電梯更新工程時,不慎碰觸未收好的之強力扳手,導致扳手自機房孔洞掉落,當場刺進在13、14樓之間工作臺車上作業的王姓同事頭部。王男左顱骨遭穿刺導致大腦創傷性出血、右側肢體偏癱。新北地院經審理後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蘇男6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蘇姓、王姓男子是三菱電梯股份有限公司電梯安裝技術員,2021年7月1日至新北市土城區1處社區大樓進行電梯安裝工程。蘇男負責將物品搬運至24樓之機房,王男則在位於13、14樓電梯間的工作臺車上進行調導軌作業。蘇男當天上午10時許在搬運物品時,不慎碰觸前一天遺留在地面上的強力扳手,導致扳手從機房預留的孔洞往下掉落併發出聲響。

當時人在13、14樓工作臺車作業的王男,聽到上方聲響擡頭查看,慘遭掉落的扳手穿刺其左側額頭、左顱骨。王男痛得大聲喊叫,蘇男聽到聲響後立即前往查看,並請社區管理員叫救護車將王男送醫急救。經醫師急救後發現王男左顱骨與腦異物穿刺合併腦出血、創傷性腦損傷、左側大腦創傷性出血,導致右側肢體偏癱,手術後經持續復健及服藥,仍無痊癒可能。

法官審理時,蘇男矢口否認有過失致重傷害之犯行,辯稱並沒有碰到強力扳手致扳手掉落。但法官發現蘇男在案發後曾對勞檢人員表示:「我移動地面物品後不久,即聽到樓下傳來慘叫聲」,認定爲蘇男所爲。法官審酌蘇男因疏未注意導致王男重傷害,但卻始終否認犯行,加上蘇男雖有賠償意願,但在案件辯論終結之時都未能與王男達成和解及賠償,判蘇男6個月徒刑仍可上訴。

新北地方法院。圖/報系資料畫面

扳手示意圖。圖/報系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