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格小偷冒用車牌避繳停車費 遭查獲罰款6000起跳

白色自小客被民衆發現車號異常,且霸停停車格。(臺中市第二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白色自小客被民衆發現車號異常,且霸停停車格。(臺中市第二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民衆檢舉註銷車霸停停車格,轄區二分局立出動拖吊,網友在臉書貼文直贊二分局行政效率高。(臺中市第二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真是偷雞不着拾把米!臺中市一中商圈車位一位難求,且周邊停車格皆爲累進費率,未料竟有車主冒用他人車牌、佔用停車格;日前有民衆發現一臺白色福特自小客停了一週,且其車牌異常,經報警,警方立即出動拖吊,這才發現該車車牌已遭註銷,且懸掛他車號車牌,經被查獲預估移置費、保管費等罰款至少6300元,還會被地方稅務局追繳稅金,得不償失。

臺中市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9月14日13時許接獲熱心民衆通報,在雙十路段有註銷車牌佔用路邊停車格,警方到達後確認該車輛系違規無誤,立即通知拖吊單位迅速拖吊,讓企圖貪小便宜的民衆措手不及。

民衆發現警方一通報立即拖吊高效率執法,也在社羣網站中貼文,網友也紛紛留言鼓勵「真的很猛!連乖乖停在停車格內,也被抓包!」、「佩服大大的鷹眼 ,連掛註銷牌的車都可以看出來怪怪的」、「揪出這些偷雞摸狗的垃圾就給贊」等。

第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表示,車輛牌照被註銷後,車主刻意將廢棄車輛停放於路邊之行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開罰,可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及扣繳其牌照。

經估算該車懸掛他車號牌被罰5400元,移置費800元,一天的保管費100元,車主當天就領回,違規及拖吊部分共計要繳6300元,這還不包括稅務單位要追繳的補繳的稅金。

陳家銘提醒民衆,車輛應妥適保管,不可利用閒置廢棄之車輛佔用停車格或車位,以避免受罰,若發現有註銷或異常車牌之車輛停放於路邊,請主動與當地轄區警方聯繫,或撥打110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