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葉匡時 高鐵:歐晉德辭職符合程序

記者賴映秀臺北報導

臺灣高鐵發言人賈先德6日替高鐵執行長歐晉德出席立院交通委員會朝野立委認爲歐晉德仍爲高鐵實際負責人,不滿歐晉德拒出席,因此提出譴責案後散會。賈先德指出,依據《公司法》角度,歐晉德已經完成辭職程序,也不是因爲特定事件請辭。

賈先德(上圖/記者賴映秀攝)表示,依據《公司法》的角度,歐晉德爲航發會派任到高鐵的法人董事代表人,向航發會表達辭任意思後,按照相關程序,已經是完成辭職,因此同時歐晉德在高鐵的董事、互選的董事長2職皆已失效。

對於歐晉德未親自向交通部葉匡時請辭,賈先德說,歐晉德向交通部次長兼任航發會董事長陳建宇請辭,程序上沒有問題,符合《公司法》規定

歐晉德閃辭的原因,賈先德表示,因爲最近這時間,高鐵很多營運異常狀況,雖然基於安全考量調度,確實也對社會大衆旅客造成不便,引起社會紛擾,歐晉德做爲高鐵公司負責人,應該承擔所有責難責任

媒體詢問歐晉德辭職是否跟葉匡時多次指責有關,賈先德指出,歐晉德有經過一定時間思考,「不是昨晚突然想到的」,歐晉德也有強調,「不是因爲特定事件決定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