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大狗!她慘被「重砸頸部」醒來已癱瘓 怒告整棟樓獲賠505萬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禍從天降的悲劇真實發生,廣東廣州白雲區張雲化名),3年前遭一隻從天而降的大狗砸中,導致高位截癱。由於狗主和狗只均不知所終,她事後將整幢樓的居民告上法庭法院5日公佈判決,2業主租戶要賠償約117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臺幣505萬元)。

▲大狗突然墜下  。(圖/看看新聞

據《看看新聞》報導,案發於2018年4月,張雲路過鴉崗村北禺14巷一幢廠房樓下時,被突然從樓上墜落的大狗砸中頭頸部當場倒地昏迷,涉事狗只起身後離開。

▲張雲當場昏迷,狗狗則已經離開現場。(圖/看看新聞)

張雲被送進加護病房治療,診斷爲「頸椎多發骨折頸髓損傷伴截癱」,需花費共約300多萬元(約新臺幣1300萬元)治療,於是希望向狗主人索賠。

然而,警方至今尚未尋得該狗進入廠房的證據,狗主人也未現身承認責任。張雲將整幢樓超過10戶人告上法庭。

無辜的張雲如今是高位癱瘓,生活難以自理  。(圖/看看新聞)

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5日上午作出一審判決,本案中,張雲受害系因狗從建築物公共區域3樓天台墜落所致,但現有證據無法確定實際侵權人或犬隻實際管理人。

判決指出,被告蔡某作爲案涉建築物的出租人,被告廣州煌某公司作爲天台區域的實際使用人,均負有安全保障義務,以防範、制止高空拋、墜物侵權行爲的發生。

法院認爲,兩名管理人並無採取相應安全防範措施,造成狗只能夠任意出入天台後墜落,導致張雲人身損害,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之規定,應當承擔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遂作出上述判決,賠償受害人共計1173830.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