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首套房不低於20%

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消息,爲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滿足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天津市於3月18日起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

根據最新政策,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住房交易價格20%的首付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住房交易價格30%的首付款。

該政策自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貸款受理日期在2024年3月18日之前的,按本政策施行前的政策執行;2024年3月18日(含當日)之後受理的,按本政策執行。貸款受理日期爲貸款銀行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職工貸款申請之日。

本次只調整了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其他政策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