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生遭逼頭戴尿布、吃朝天椒!校方國賠判決出爐

該名女學生與其父向教師提告求償,一審判他們敗訴;二審時,臺南高分院認爲女學生與其父已獲國賠,因此判教師不必賠償定讞。(圖 / 中時資料照)

中南部一所國立特教學校的國中女導師,因認爲學生說謊、不寫功課等行爲,竟逼迫她從早至放學將尿布戴在頭上,或是故意餵食朝天椒,造成其腸胃嚴重不適。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經審理,依強制罪判女師拘役50日;校方與女學生及其父親協議共國賠30萬元。另,該名女學生與其父向教師提告求償,一審判他們敗訴;二審時,臺南高分院認爲女學生與其父已獲國賠,因此判教師不必賠償定讞。

根據判決書,女教師於2018年2月21日至4月25日擔任女學生班導師,此期間以女學生說謊、不寫功課爲由,竟於教室逼迫女學生將尿布戴頭上從早直到放學,女學生爲此羞愧得不敢到食堂吃飯。另,女老師甚至將女學生父親準備的早餐倒入廚餘桶,並強迫學生於上課、午休時間寫功課。

該名女學生表示,老師也會到她家中,將她的皮卡丘等玩偶全部取走,作爲班級集點兌換品,同時強制她剪下皮卡丘玩偶做成筆袋,送給班上同學。當老師認爲女學生不乖、犯錯或說謊時,竟調快跑步機速度,並強迫她站在跑步機上跑步作爲處罰;或是上感官教學課時,女老師故意喂她吃下1湯匙朝天椒,甚至將至少3條朝天椒倒入女學生碗中,導致女學生腸胃嚴重不適。

嘉義地檢署審理時,認爲女教師對女學生有7項不當行爲,並依涉強制罪嫌起訴,一審原判女教師無罪。上訴二審時,臺南高分院改依女教師對女學生強令頭戴尿布、餵食辣椒兩項強制罪行爲,合併判女師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2020年6月,女學生與其父和特教學校達成國家賠償事件協議,分別受償25萬元、其父5萬元。

臺南高分院民事庭審認,女教師對女學生所做兩種強制罪行爲,嚴重侵害女學生自由權、名義權,因此判賠4萬元。針對女師故意侵權行爲,法官審酌,理應由女師與校方承擔受全部賠償責任,而此則屬於不真正連帶債務,無論女師或校方做出全部賠償時,他方對被害之賠償責任同歸消滅,因此女師不必再賠償女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