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中壢警酒駕警車肇事 分局:報請免職

中壢分局林姓員警酒後開車處理車禍,與人相撞事故,警方依法究辦。記者曾增勳/攝影

中壢警分局調查,林姓警員本月9日輪休,當晚在家中喝酒,未料一晚宿醉,前天上午6時騎機車上班值勤後,上午8時許接獲市區一起車禍發生,他駕駛巡邏車前往處理,行經中豐北路一段與興南路口,疑似失控衝撞劉姓男子駕駛轎車;轄區員警到場,發現是同事,依規定對雙方酒測,劉酒測值0,林酒測值達0.69mg/l。

今年酒駕新法上路,駕駛人酒駕酒精濃度達0.15mg/L標準以上即違規,林姓警員駕駛巡邏車酒駕上路,「知法犯法」,中壢分局訊後,將林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分局並依規定召開考紀會議裁處。

警方指出,分局進行行政裁處,依規定將巡邏車卸牌移置保管,林姓警員後續將依相關規定從嚴究責,報請2大過免職,單位主管中隊長記過2次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記過1次、副分局長及督察組長各申誡2次,分局秉持毋枉毋縱精神,呼籲警察同仁與民衆一樣,遵守法令,喝酒不開車。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