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龍潭惡保母虐死6月男嬰桃院判8年半 她上訴高院

北市1歲童遭劉姓保母拔指甲虐死引發關注;桃園市於2019年10月間有名6個月大林姓男嬰送託至龍潭區蔡姓保母家不到半小時就無法呼吸,經林父趕到蔡家將兒子送醫,急救30天仍不治,桃園地院將蔡女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過失傷害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等罪分別判刑,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蔡女已提上訴。記者陳恩惠/攝影

判決指出,33歲蔡姓女子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在龍潭區自宅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自2019年6月3日起受林姓夫妻委託,照顧當時年僅2月大男嬰,卻在同年8月14日托育期間,在住處以不詳方式毆打男嬰臉部,導致男嬰右臉頰瘀青、紅腫;9月17日幫男嬰洗完澡抱出浴室時,不慎踩到兒童玩具,導致懷中男嬰臉部左側撞到地板,造成左臉頰瘀青、紅腫。

10月8日上午7點47分至8點13分托育期間,又毆打男嬰頭部,導致男嬰右側顳頂部皮下血腫、右側頂骨骨折、雙側硬腦膜下腔血腫、蜘蛛膜下腔出血等傷害。蔡姓保母當天上午8點13分發現男嬰呼吸困難,未急着送醫,反而打電話通知林父,請他將男嬰送醫,等林父趕到保母住處送龍潭敏盛醫院急救,隨即轉院至804國軍桃園總醫院、林口長庚醫院救治,男嬰仍於同年11月6日急救無效死亡。

法院調查時,蔡女承認9月17日曾將洗完澡的男嬰摔飛,導致男嬰撞傷左臉頰,但她否認8月14日曾打男嬰巴掌,以男嬰右臉頰瘀青紅腫的傷勢,可能是自己翻來翻去過程中,壓他自己的手還有奶嘴煉,纔會造成臉部傷痕;至於10月8日上午,男嬰被雙親送託後,因爲孩子感冒多日未痊癒一直哭,無法安撫,她僅餵了感冒藥後,就發現他突然不哭了,且大力吸氣及吐氣,呼吸頻率不正常,就趕快分別打給林姓夫妻等辯稱,否認有傷害及傷害致死的犯行。

林母到庭證稱,孩子當年8月間已經會翻身,能握奶瓶、撐住身體、把頭擡起來,8月14日當晚接回家發現孩子右臉頰瘀青,蔡女不僅未主動告知,詢問她卻得到被奶嘴煉壓到所致,翌日帶孩子去打預防針時,醫生明確告知,小朋友壓着手睡覺不應會造成瘀青,比較有可能是外力造成的;法院也將拍攝男嬰右臉頰受傷的5張照片送林口長庚鑑定,結果爲「傷勢成因很可能爲遭受外力(被打或撞擊較硬物體),較不可能爲幼兒奶嘴鏈之壓痕」。

另蔡女辯稱,當天男嬰喂藥後,可能因爲嗆到突發呼吸困難導致死亡,並非她故意傷害導致死亡,根據國軍桃園總醫院、林口長庚醫院診斷書皆指男嬰頭部受傷,而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男嬰之死因外傷導致頭骨骨折而死亡,明顯與嗆到毫無關聯,蔡女所辯不足採信。

法官審酌,被告蔡女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負責照護被害男嬰,卻做出上述重大傷害行爲,最終更肇致男嬰受有右側頭骨骨折並蜘蛛膜下出血、硬腦膜下出血等嚴重傷勢,救治無效死亡,並審酌被告對於男嬰死亡結果能預見的注意義務內容,兼衡被告犯後始終否認犯行、迄今未賠償被害人父母等態度,暨被告自陳大學畢業、經濟狀況小康等情狀,分別量處所示之刑,以昭炯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