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行人交通事故減少23.8% 車禍肇事高峰時間段曝光
據桃園市警察局統計今年迄今,桃園市行人交通事故24小時死亡人數計16人,與同期比較減少5人,減少-23.8%。(桃園市交通大隊提供)
據桃園市警察局統計今年迄今,桃園市行人交通事故24小時死亡人數計16人,與同期比較減少5人,減少-23.8%,其中以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計7件爲最多,車不讓人計4件次之,經分析發生事故肇事時段以清晨4至6時爲車禍高峰,主要以高齡者及違規穿越道路爲主。
交通警察大隊長李維振表示,清晨4至6時肇事集中,主要因爲光線不足影響能見度,又因車流較少,駕駛人容易注意力失焦,一旦發現違規行人,多半因視線不佳或來不及剎車,而造成嚴重死傷情形;另早起外出的高齡者可能因爲身體機能下降而更傾向於在方便的地方違規穿越道路或行走於車道,而不願走到行人穿越道,而行人和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不足,雙方未能遵守交通規則,也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警察局爲降低交通事故傷亡人數,執法以強化行人路權爲主軸,加強取締汽機車重大違規,跨機關辦理重大交通事故會勘及滾動式規畫科技執法,並在預算考量範圍在道路分隔島上設置可雙向轉向測速杆以有效遏止超速、車禍。
另警察局以宣導、勸導及取締方式來降低行人違規行爲,截至8月9日止,取締車不讓人計1萬1451件,行人違規計4764件,合計舉發1萬6215件,與同期比較增加3175件,增加+24.3%,經統計行人事故同期比較呈現下降趨勢,未再新增。
李維振表示,交通事故死亡族羣以65歲以上銀髮族所佔比率最高,請民衆務必提醒年長者,清晨外出運動時,一定要穿着鮮豔或具有反光功能之衣褲、配件,並作好自我保護動作,讓自己在道路上「亮」起來,且行走應緊靠路邊,不隨意橫越道路、遵守號誌、注意雙向來車及車行動向,以維護自身安全,另也呼籲,駕駛左轉不搶快,要行至路口中心處再轉彎,避免切西瓜,李維振再次強調不論是行人或是汽機車駕駛者,都有注意路況與禮讓其他用路人的責任與義務,行的安全需靠所有人有意識的共同維護,不再讓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