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禁3家SRF業者入園處分 二度遭經濟部訴願會撤銷
經濟部訴願會二度撤銷桃市府禁止3家SRF業者入園處分。圖爲今年8月上千名桃園觀音、新屋居民上午集結於凱道,要求「SRF滾出觀音」,拒絕SRF在大潭裡設廠。圖/聯合報系資料庫
經濟部訴願委員會4日開會,決議二度撤銷桃園市政府對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業者的禁止入園處分,經濟部產發署對於經濟部訴願會做出的撤銷處分表示尊重。球再度踢回給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政府今年3月以經濟部已收回推薦函爲由,認爲臺灣立方、可寧衛、立疆等3家SRF廠專案入園程序已不完備,因此撤銷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的入園許可,但廠商提出訴願,經濟部訴願會6月撤銷桃市府處分,但桃園市政府8月8日再度發函撤銷這3家廠商的入園許可,3家廠商再度提起訴願,12月4日桃市府的撤銷3家業者入園的處分,又再度被經濟部訴願會撤銷。
產發署表示,經濟部訴願會爲獨立機制,多數委員爲外部法律專家學者,尊重法律專家的一致決定,爲解決爭議,產發署也將請當事業者遵守環境部日前預告加嚴的SRF環保規定,業者也已承諾將遵守加嚴後的規範,同時,經濟部也尊重桃市府本於職權,就建築、消防、環保等許可的審查權限。
產發署表示,環境部近期已預告SRF空污排放標準與SRF再利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就料源、製程設備、產品品質、流向管制全面加嚴管理,要求鉛、鎘、汞與戴奧辛的空氣污染排放皆需比照歐盟現行法令規定,部分項目也較歐盟法規更爲嚴格,目前臺灣立方與可寧衛已公開承諾,將符合加嚴後環保要求。產發署強調,他們的立場是推動SRF、實踐循環經濟的同時,也能兼顧保護環境。
產發署表示,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共有11位委員,除2名政府代表外,其餘委員皆由外部法律專家學者組成,訴願決定書則是由法律專家討論後,作出一致性的決議,桃園市政府未來除了可依照環境部加嚴標準要求業者外,也尊重桃市府在業者設廠過程中,所涉建築、消防、環保等許可的審查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