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嘸錢 留美女碩士竟揪男友殺了校警爸棄屍 判決曝光

江姓留美女碩士(左)與張姓男友(右)因家暴殺人、殺人及遺棄屍體等罪嫌,一審遭判無期徒刑。(本報資料照)

2021年間臺中市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逆倫弒親案,當時33歲江姓留美女碩士因擔任國小校警父親不供應她留學費用,與34歲張姓男友共同殺父後棄屍于山區;臺中地檢署依家暴殺人、殺人及遺棄屍體等罪將江女及張男起訴,一審以2人「可社會化」均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民事則判2人應賠692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指出,江女與張男爲男女朋友,2人於2014年間赴美留學,江父同意協助申請貸款及資助金錢,但2016年時未再持續提供資助,2人在美國的生活及學費發生困難,於2020年11月返臺後,經常回家找父母理論,被父母拒於門外並報警處理,因此心生怨恨。

江女與張男於2022年底先購買鐵錘、束帶等犯案工具,於12月26日深夜到江父擔任警衛的國小,討錢不成,雙方爆發口角衝突,江女抓住父親手臂,由張男持預藏的鐵槌重擊江父左側頭部,江父倒地疼痛仍發出聲音,張男再以鐵槌重力敲擊,致江父當場死亡。

江女與張男行兇後,返回江父住處查看,再重返國小現場清理血跡,由張男騎機車將江父屍體載往太平區產業道路山溝棄屍,並以防塵布鋪蓋。因江父當天下班失聯,經家屬向警方報案協尋,案發2天后警方動員搜山才尋獲江父遺體,檢警拘提2人到案並查扣犯案工具。

檢警相驗,江父因左側頭部、頸部遭鈍器攻擊,被打到瘀腫變形,左顳部等部位有多處鈍器挫裂傷出血,合併顏面骨顱骨開放性骨折,造成顱骨及頸椎骨折、顱腦損傷出血,導致創傷性中樞神經休克爲致命傷。

一審法官考量2人無前科、智識程度等,且表達後悔之意,經過送鑑定後,認定2人並非完全沒有社會化的可能,仍有一定程度可迴歸社會的可能性,承審法官因此審酌後決定將2人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江女母親及胞弟、胞妹均向江及張男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計1342萬元;江及張男對其中的喪葬費42萬元表示沒意見,認爲其餘求償撫慰金太高,經法官審酌後判江女、張男應付江母、胞弟、胞妹共69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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