瑭霏駕車赴艾成追思會 遭「勒頸搶奪 」 歹徒下場出爐

卓姓搶匪遭法院判刑5年4月。(資料照)

女藝人瑭霏,本名何映融,去年8月,駕車前往艾成追思音樂會途中,行經中山北路劍潭捷運站旁,遭卓姓毒蟲強盜車內財物,所幸被兩名見義勇爲的民衆協助壓制,幫忙追捕歹徒,士林地院26日宣判,依強盜罪判處卓男有期徒刑5年4月,可上訴。

瑭霏去年8月25日開車行經中山北路5段,趁着長秒數的紅燈下車打開後行李廂取物,不料遭卓男鎖定,卓趁瑭霏返回駕駛座,來不及鎖上車門之際,打開副駕駛座車門企圖行搶,並對瑭霏勒頸,喝令她交出錢財,順利取走座椅上的皮包逃跑。

瑭霏驚聲尖叫,一旁熱心路人,立刻上前阻攔,並順利壓制歹徒,在旁等候幾察到場,檢方依加重強盜未遂、傷害等罪起訴,士林地院依法判決卓男有期徒刑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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