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案加班證據換「淡紫色」手機時遺失 高虹安證稱:又在舊電腦找到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以證人身分請高虹安作證。高證稱,助理加班時數都超過法定上限,檢方對她提出2000頁加班資料質疑證據能力,高虹安說,她換新手機時資料遺失,後來在舊電腦裡找到。

高虹安的律師團上月13日提出2000頁有關手機LINE的加班資料作訴訟證據,資料厚厚一疊,內容盡是助理超時工作、聯繫討論對話,策略欲證明助理有實質加班、申報加班費合法,公訴檢察官廖彥鈞認來源不詳,質疑證據能力。

高虹安說,助理加班的資料很重要,「不然我不會花這麼多時間去整理」,她2022年11月更換新的「淡紫色」蘋果手機,因選舉主題也是「淡紫色」,但舊手機裡的資料沒有同步轉移到新機。

高虹安說,她原本用新機會將舊資料上傳雲端,但那次傳輸失敗,還購買雲端容量想找,但沒找到,後來在檢調沒搜索的點即租屋處發現舊電腦,裡面存有資料,才整理出來使用。高爲證明對話紀錄是原始資料、甚至告訴審判長可勘驗、瀏覽。

高虹安由前公關主任王鬱文聲請作證。高證稱,「高辦行政羣」羣組的人會幫忙墊款買東西,所以在羣組請墊錢的人和管帳的前行政主任黃惠玟說,王鬱文捐零用金,應是和黃惠玟溝通過,她和王鬱文談月薪4萬6000元勞健保費外加,但敘薪時,未再和王女提到加班費、津貼。

高虹安說,業界有福利金、班費制度,黃惠玟向她介紹零用金制時,她不確定用在立法院社會觀感好不好,說「當然,現在看起來是很差啦」。

高虹安表示,助理加班她都會知道,不管是有在LINE回覆、或行事曆都有紀錄,助理的加班可以從羣組和行事曆知道,她本來有想過研擬打卡系統,但黃惠玟說這樣子會上新聞。

高虹安證稱,以黃惠玟爲例子,黃惠玟會告知她在處理什麼選民服務案,一聽到黃女轉述,就知道黃女沒日沒夜工作;高說,報加班費不會記到1小時、2小時甚至幾點幾分,只要報上來合理就可以採計。

高虹安證稱,從來沒有和王鬱文討論過零用金如何支用,沒有指示王鬱文,也沒有指示黃惠玟,黃惠玟會自己判斷什麼是公務使用。

高虹安稱,王鬱文沒有向她反應過薪資金額有誤,「如果有,我一定會處理」,助理應徵的條件很多,有人想晚一點上班,有人下午要上課,王鬱文薪水從4萬6000元調到4萬8500元是因表現好,再調回4萬6000元是有新進助理謝寧要來。

高說,辦公室只要有餘裕,就會替助理調薪,「這是委員單方面的裁量權」,工作量增加就透過加薪補償,則是一種「多勞多得」概念。

高說,檢調一再要她就發「獎金」給定義,她想來想去只有在預算中有「獎金」這個名詞,而對於黃惠玟以LINE通知王鬱文繳回2500元「獎金」,高虹安證說,她知道黃惠玟要求助理們捐錢,「算是募款成功好了」,不過,她沒有特別去了解黃女、王女怎麼溝通,如果她跟助理開口,就會讓人有強制的想像,所以就她的認知比較像是「募捐」錢去做辦公室的公用。

高虹安今天由貪污案被告轉證人在法院接受檢辯交互詰問。記者曾學仁/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