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遭起訴貪污 高虹安質疑時機太巧:2周前移送林智堅棒球場案

高虹安今天中午舉行記者會大爲喊冤,抨擊檢察官完全不採用有利於她的證據,直指是草率起訴,她給予嚴厲譴責。(陳育賢攝)

竹市長高虹安去年遭檢舉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費約60萬元,涉嫌貪污等罪,臺北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高虹安。高虹安也親上火線最新迴應,並質疑起訴時間點太巧,因兩週前才移送前市長林智堅的棒球場案。高虹安強調,會努力面對未來攻防,爲自己跟助理討公道。

檢方認爲,高虹安不用問政相關業務經費,反壓榨憚於其權勢之下屬助理配合共同虛報、浮報酬金、加班費,向立法院詐取該院編列之「人事費」,流用於委員辦公室及個人私用等支出,足認被告高安公私不分,貪圖小利,爲支應其他開銷操控助理薪資而詐得公費助理費用,且犯後態度不佳,卸責予助理,請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

高虹安今天中午舉行記者會,並提到檢察官一開始就認定要起訴她,無論在偵查過程中吃的便當種類或許多連本人都不知道的事,都可以從名嘴、網路帶風向,對於被起訴,高虹安強調「一點都不意外」。高虹安說,此次的案子很多內容選擇性被揭露,更讓司法偵查不公開的事成爲臺灣司法案件中最典型的笑話。

高虹安怒轟檢察官對於她有利的證據都不予採信,基本上是完全不理會,諸如助理費的部分,她要強調,助理都有實際工作,並非人頭,他們都有加班也有工作,連檢察官都說,她的助理有說都有加班也有工作,那這樣何有詐領之事,後來就算助理願意捐出來作爲辦公室分享使用,前面捐的動作何來有錯,她嚴重懷疑助理應是被檢方或媒體嚇到,好像要關40年,她無法理解,這要等收到起訴書才能瞭解。

高虹安說,她在4月28日第2次被傳,當天有準備很多資料,很想好好回答檢方的問題,檢方也說還有很多事情還沒問完,如果說還有很多問題沒問完,她也去函表示希望再向檢察官說明,但整個過程中,她到底犯了什麼錯?檢察官都沒說明,結果4個月後中間都沒開庭就直接起訴,這個時間點真的很奇怪。

高虹安表示,市府在兩週前已完成新竹棒球場的調查,移送前市長林智堅與前工務處長吳堂安至監察院,但當時她認爲是選舉期間選擇不公開也不發新聞稿,結果換得了什麼?不知這個時間點是爲什麼?包括檢察長與檢察官的調動,她都不能理解。

高虹安直言,今天看到起訴新聞稿內容,才知有這麼多不實、荒誕的內容,實是在顛覆過去看到貪污所有的案例,起訴的邏輯真的很奇怪。

另外,高虹安強調,助理代墊就是代墊,她之後明明都有歸還,洗頭150元是立法院公定價,自己都不知道價錢,有需要大費周章只爲她洗6次頭而控告起訴嗎?實在不符合人性。

至於說這個制度是高虹安原創,高虹安直呼誇張,並強調她當立委前都不知立委制度怎樣運作,她怎麼可能從1個科技業轉行當立委會知道要設計這樣的制度。她強調,這個制度就是延用前民進黨立委的制度,自己從沒要求,如果這個42萬20元要進自己的口袋,根本不需要這樣。

高虹安說報滿助理費部分,其實立法院的執行率高達97%、98%,並不是只有高虹安這樣做,每個立委辦公室都是報滿使用,施展詐術絕對不成立。

高虹安強調,貪污是重罪,但檢察官卻用這麼草率的方式起訴,這是非常誇張的事,感覺整件事的政治考量太多了,好像前面弄太大了,後面沒辦法下車,不得不去作起訴收尾,她未來會努力爲自己討公道,一方面也會顧好市政,一旦拿到起訴書之後,會與律師研究內容,屆時會另再作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