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離婚突慾望衝腦 男闖紅燈2度硬上妻子 代價慘痛

一名男子即將與妻子離婚,但卻不顧對方意願2度硬上妻子,慘被控告強制性交併求償精神賠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男子與妻子分居多年,前往妻子住處洽談離婚事宜時,竟忍不住個人慾望,強行闖紅燈硬上妻子,慘被妻子報警控告強制性交,同時提起民事求償。民事部分,花蓮地院簡易庭審結,判男子需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女方主張,與A男本爲夫妻,後因故分居,2019年3月上午間A男前往她位於花蓮的住處洽談離婚事宜,突然將她拉進房間,不顧她的反抗以及正值生理期期間,違揹她的意願強行發生2次性行爲,還導致她的身上有多處抓傷,認爲A男的行爲已經嚴重侵害她的身體自主權與貞操權,故依法求償20萬元。

刑事部分,案經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A男依犯強制性交罪,累犯,遭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民事部分,花蓮地院審理時,A男否認做出強制性交罪嫌的行爲,也認爲妻子請求的賠償金額過高,但法官發現,女方發生性行爲後,隨即因腹痛前往醫院就診,醫護人員見女方身上的傷痕可疑,詢問之下女方纔坦承遭到A男性侵,驗傷結果也顯示女方身上有多處被抓傷等證據。

法官認爲,事發時女方正值生理期,且A男前往女方家中是爲了討論離婚,當時兩人關係不佳,甚至有爭吵情形,客觀上難認女方會同意與A男性交,再加上女方被醫護人員發現的傷痕均呈現掙扎的狀態,足以證明女方遭到A男強行壓制性交得逞,審酌雙方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後,判A男要賠償2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