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違規闖公車專用道 最高罰1800元

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呼籲,一般車輛不可以行駛、停靠公車專用道,若誤闖應立即離開,否則將依法開罰,最高可罰1800元。(張妍溱攝)

臺中市臺灣大道設有公車專用道,禁止一般車輛行駛,但仍有駕駛人違規開進專用道情形,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自2022年取締車輛違規行駛公車專用道迄今共36件,呼籲一般車輛不可以行駛、停靠公車專用道,若誤闖應立即離開,否則將依法開罰,提醒用路人勿知法犯法。

民衆去年11月拍到1名機車騎士違規騎乘在臺灣大道公車專用道上,從民權路口開始,整路「暢行無阻」到忠明南路口,路程約1公里;近日又傳出有女騎士違規騎乘公車專用道被檢舉、外地人不熟誤闖等情形,警方指出,公車專用道除救護車緊急需求使用,一般汽機車禁止通行。

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臺灣大道公車專用道有臺中車站(A至D月臺)及臺灣大道茄苳腳站至靜宜大學站等2處公車專用道;其中臺中車站段,警方於交通尖峰時段會派員警交通疏導,除公車外其餘車輛禁止通行。

警方表示,常常有民衆檢舉、拍攝舉證用路人違規使用公車專用道影片或照片,警方後續調閱路口監視器追查開罰;過去因BRT公車啓用初期,民衆對其車道不熟,經常發生誤闖車道,但經改爲公車專用道後,違規情形減少。

臺灣大道公車專用道規畫從五權路口到沙鹿區英才路口,並標示車種專用車道標線及公車專用道標字,其間僅黎明路橋到安和路口間未設,警方表示,用路人違規行駛於臺灣大道公車專用道,將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第4款「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及第13款「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規定,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