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警察「任職6年大輪調」 基層憂引退休潮
爲增加員警歷練並避免風紀疑慮,臺中市警局啓動不分內外勤輪調的「6年條款」,要求警局六序列以下職務人員在同單位任職6年都要輪調,基層員警擔心退休潮。(本報資料照片)
爲增加員警歷練並避免風紀疑慮,臺中市警局啓動不分內外勤輪調的「6年條款」,要求警局六序列以下職務人員在同單位任職6年都要輪調,引發基層議論。有基層員說,不少同仁其實已達到退休門檻但還繼續工作,此次大調動已聽到風聲想直接退休,擔心退休潮。
臺中市警界今年傳出三線二些警政監林明佐涉擔任刑大隊長期間當內鬼將偵查行動泄密給博弈集團案件,以及小隊長浮報刑辦費、巡佐改罰單涉僞造文書罪、小隊長再警方搜索簽賭案前出入現場等事件,令外界質疑「警紀鬆了」。據悉,爲強化員警職務歷練、培養專業能力、內部管力和激化機關活力等,同時避免久任致風紀疑慮,臺中市警局18日發佈「本局六序列以下各項職務人員職期輪調原則」。
對此,有人態度中立,認爲各有好壞,不特別反彈;有人擔心,不少同仁其實有達到退休門檻但還繼續工作,此次大調動已經聽到風聲會直接退休,擔心退休人數大於補入員額;還有員警分析,輪調好處是可以防止有些人做久了會有惰性,風險就是地方業務和同事磨合都要重新熟悉,預估會有1年時間熟悉,「警方工作不是說誰一定要做什麼」,但大調動恐會有「辦案空窗期」。
據指出,各序列警職人員任期滿6年者均以調整機關(單位)爲原則,如表現優良者主官(管)得予以保薦留任現職機關(單位)1年,上限爲該單位所有人數10%,第8年即應調整機關(單位);另如1年內擬申請退休者,則不受職期輪調限制,預計八序列以上職務會在9月底前辦理完成,其餘則在10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