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年改三讀 時力憂退撫基金提早破產「青壯世代警察承擔風險」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法三讀。(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立法院今(7日)三讀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將退休警消所得替代率提高到80%,三至六職等八成退休基層警察月退休金可領到74544元。對此,時代力量表示,警察的勞動條件當然需要提升,但這次的警察年改修法,完全違背過去年改的原則,將造成退撫基金提早破產,這個風險還是要由現職的青壯世代警察承擔,不但無法解決勞動問題,反而加劇世代不公,應該讓警察有組織工會的權利,實質提升警察勞動條件,而不是透支退撫基金給予補償。
該修法遭內政部與銓敘部反對,認爲只會提高世代對立、提早用光退撫基金,修法通過後預估基金至少提前2年用罄,這對現職人員很不公平。修法也引發民團質疑,國民黨將警察人員之退休年金所得替代率上限定爲80%,這個比率不僅比年改完成後之62.5%高(2029年),還比年金改革前的75%還要高。退休後不必工作,一輩子領八成薪,退休基層警察(相當於三至六職等,佔比八成),月退休金74544元,這麼高的退休年金這麼好的福利,誰來負擔,誰來買單?
時代力量表示,警察承擔了沉重的責任,甚至不合理的要求,警察的勞動條件當然需要提升,但這次的警察年改修法,完全違背過去年改的原則,將造成退撫基金提早破產,這個風險還是要由現職的青壯世代警察承擔,不但無法解決勞動問題,反而加劇世代不公。
時力指出,公共資源應該用在警察勞動條件的改革,包含提升警察薪資以符合實際工作量,解決警察承攬過多非職務工作的問題,杜絕打卡和實際上班時間不一致的黑數工時,以及將警察納入職安法。
時力強調,讓警察有組織工會的權利,實質提升警察勞動條件、健康和安全,而不是透支退撫基金給予補償,纔是公平且永續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