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稱遭射線攻擊「19天猛打528通110」 法官以他精神耗弱輕罰了

臺中蘇姓男子自稱受到遠處「射線」攻擊,短短19天內連續狂打110報案電話高達528通,連警方到場制止都沒有用,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法院認爲,蘇惡意騷擾行爲,可能影響有緊急報案需求民衆,考量他屬精神耗弱之人,減輕處罰後裁定他處罰鍰5000元,可抗告。

臺中太平分局移送指出,蘇男今年4月1日至18日間,在住家無故撥打110緊急報案專線高達525次,經轄區新平派出所警員勸導後,他仍繼續撥打佔線,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

臺中地院查,蘇男4月1日至18日無故撥打110多達525通,經警方勸阻後仍繼續撥打,累計至19日一共打了528通,其頻繁任意撥打報案專線,顯有異於一般社會常情。

法院傳訊時,蘇男辯稱他「感受到遠處射來射線攻擊」,撥打報案專線警察會幫助他把對方抓出來,另根據警方110報案紀錄單所載,蘇報案內容多爲不知所云,無法提出任何具體跡證供警方查證及處理,屬於惡意騷擾。

法院說,蘇男無故撥打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蘇的行爲還可能影響實際有緊急事故打110的民衆,考量蘇有醫院證明精神狀況,但他仍可接受警方詢問,無從認定達全然精神喪失,應是屬精神耗弱之人。

法院依法減輕處罰後,依社維法第85條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裁定他罰鍰5萬元。

臺中市警局19天內就接到蘇男狂打528通報案電話。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