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PO文想輕生…他打110「被踢皮球」4hrs後接噩耗:走了

▲原PO看到好友PO出想輕生的貼文,急得立刻報警求助。(示意圖/pakutaso.com)

網搜小組鄒鎮宇報導

「如果警察有過去看一眼是不是事情會不一樣」一名男網友臉書社團「爆怨公社」PO文表示,他日前看到朋友PO出想輕生的貼文,立刻打給對方住處附近的派出所,被拒後又撥打110,最終還是無法挽救友人性命,讓他無奈又難過。

原PO說,他13日下午5時許看到有憂鬱症的朋友在IG發文,立刻聯繫共同好友拿到對方住處地址並報警。沒想到,打到派出所後,對方竟回「這樣你打110好了」,但當他撥打110後,卻得到「你確定他在那裡嗎?」「那這樣沒辦法報警,不然你去你最近的派出所」。

由於原PO當時人在臺南,無法立刻前往臺中救援,只好請朋友先去現場看看,「因爲是公寓所以上不去,之後我也去忙我的事,有空時候已經8、9點了…就收到(輕生)消息了」。

▲原PO全文如上。(圖/翻攝爆怨公社)

原PO感嘆,當初無法確定地點,110才無法給予幫助,但後來得知,事發地點就是他拿到的住處地址,「很無奈,如果警察有過去看一眼是不是事情會不一樣!?就算沒過去,想辦法聯絡到他家人,有沒有可能結局也不是這樣收場!?」

該文PO出後引起網友討論,不少人指責警方踢皮球,但也有人認爲,警方即使拿到地址,也無法進入對方家中責任歸屬難以釐清

▲警方處理自殺案件SOP。(圖/翻攝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官網

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自殺案件處理程序指出,警方會先了解報案人自殺者關係,詢問確切地址及輕生方式後立刻到案協助。

倘若報案人不知詳細地點,僅有輕生者的行動電話,會立即通報電信公司查詢查詢使用者「最後發話位置」、「使用人帳單地址」或「申請人地址」等相關資料;僅有市話則會查詢申裝用戶地址,再通報轄區分局派遣警力趕赴現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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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貼出電話紀錄證明。(圖/翻攝爆怨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