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遭訴 賴品妤:進立院時就知該負法律責任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發言人賴品妤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地檢署10日將318太陽運動、323佔領行政院事件,以及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等3案偵結,分別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陳爲廷林飛帆、賴品妤、魏揚黃國昌在內的118人。對此,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發言人賴品妤說,當初進立院時,就知道該負起法律責任

賴品妤10日下午與一同參與太陽花學運吳崢出席全國憲改聯盟記者會,面對媒體詢問,她表示,當初進入立院議場時,就知道該負起法律責任,對檢方起訴坦然接受。她強調,雖然學生被起訴,但絕不是暴民,更控訴當時把民衆、學生打得頭破血流的警察被找出來了嗎?

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則說,他的態度從未改變,就是「坦然面對,勇敢承擔」。不過,對檢調以「公然煽惑他人犯罪」爲由起訴他,他認爲,「我煽惑的不是犯罪、而是請人民勇敢對抗馬政府的濫權、共同站出來挽救臺灣幾乎墜崖民主。」他也爲參與太陽花學運的學生請命,表示無法接受這麼多勇敢站出來的青年學子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