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國賠案 北市府:不讓員警承擔個人責任
陽花學運國賠案,警方雖然支持上訴,但臺北市長柯文哲態度曖昧,北市府副市長黃珊珊1日解釋,必須看判決書釐清員警在場執法標準比例原則,她強調,市府不會讓任何員警承擔個人應該負的責任。
柯文哲把太陽花學運定義爲歷史事件,盼政治事件不要用司法解決,並找出政治方式處理,北市議員戴錫欽今在議會市政總質詢時向柯提出質疑,柯希望兼顧提升員警士氣,又要用政治方法和平解決,他想不出有任何方法可以解決,唯一方法就是上訴。
戴錫欽指出,前行政院長林全在民進黨就任第一天就是撤銷告訴,有49名學生受傷,如果警方如判決書執法過當的話,但警方有警械和相關裝備,卻有95名員警受傷,超過學生1倍,更何況判決書認爲確實所有影像資料沒辦法證明受傷是警方過度執法所爲,主要證據都是一起的證人,證人是因爲林全撤案。
戴錫欽請北市警局長陳嘉昌和14位分局長上備詢臺,所有人都舉手支持上訴,也認爲這個判決會打擊員警士氣,不過,當戴問到判決會影響未來各位分局長處理陳抗會增加困擾,或造成員警消極不作爲時,僅萬華分局長和文山二分局長舉手,陳嘉昌見狀急着說,還沒有定讞。
戴錫欽說,處理陳抗最多的中正一分局,分局長認爲判決不會造成員警消極不作爲,分局長迴應,理由是都是依法行政,就現場和現在感覺同仁這樣的反映不多。
對此,柯文哲說,希望太陽花學運就是歷史事件,但覺得不公平的地方是學生這邊免起訴,警方這邊爲何要起訴?如果當年要處理,兩邊都要處理,現在要看到判決書怎麼寫,還是要仔細讀完,他交待黃珊珊研究,在市政府的層級做一個比較好的陳述。
黃珊珊表示,要先看判決書,主要是因爲最近媒體報導表示法院是降低舉證責任的證明度,員警在現場,判決沒有交待誰做了什麼傷了誰,必須看到判決書才能決定上訴與否,要釐清員警在場執法標準比例原則,司法界定還是行政權還是指揮官或個人判斷,這是給員警清楚的一條線要畫出來,北市府不會讓任何員警承擔個人應該負得責任。
最後,陳嘉昌也說,依法提起上訴,釐清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