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法律淪「少年犯罪保護傘」?資深社會記者點出重要盲點

國三生割頸案發生後,未成年涉犯殺人罪是否應該順應民意「從嚴修法,懲治惡性重大少年」,成爲社會各界關注方向。畫面爲衆人在會場外放出象徵祝福與思念的氣球,爲枉死的國中生走完最後一程。(圖 / 王揚傑攝)

新北市去年驚傳校園喋血案,國三男學生因故遭同學持彈簧刺頸、捅胸,最終傷重不治,震驚社會。事發後,針對未成年涉犯殺人罪是否應該順應民意「從嚴修法,懲治惡性重大少年」、國家法律挨批保護壞人等議題,成爲民衆關注的焦點,資深媒體人戴志揚就提到司法制度存在的最大盲點。

事實上,2023年5月《少年事件保護法》4次修正後,司法界與檢警全都亂了套,此則基於少年法庭已不再擁有強制力,去處置逃學或逃家的偏差少年,反倒讓他們可以更大搖大擺地遊走在犯罪環境;若要壓制犯罪,檢警恐將面臨更嚴苛、綁手綁腳的環境。

在新制度下,觸法少年在開庭審理前,要先由少年調查保護官調查品格、身心狀況、家庭與行爲動機,瞭解觸法原因;若年滿14歲且觸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才裁定移送檢察官,起訴後再移至少年法庭審理及判決。

問題的盲點在,全臺各級法院根本極度缺乏少年調查保護官,面對全臺每年超過一萬名少年觸法者,每個人的背後,都不是隻有家庭與學校那麼簡單,多數都摻雜了同儕、幫派或犯罪團體在背後影響及操控下指導棋的因素,孩子面對少年保護官時,能否「實話實說」?保護官又能否真實的查出,並實際瞭解觸法少年「真正的底」。

過去法官、檢察官、警察始終都無法做到「從根挖出」觸法少年真實的一面,現在卻要依靠區區少數「輔導人力」,達成對觸法少年「正本清源」的理想,司法警察單位只能大嘆,「說規說,做還是要做」,只能睜一眼閉一眼,等着他們犯案一次抓一次。

黑幫所聘用的律師顧問,更是如獲至寶,可以預期,未來更會想盡辦法遊走法律邊緣,抓着這個對少年的有利法則,大舉前進校園尋找未滿14歲的少年吸收新血。造成的苦果將是,「犯罪年齡層會愈來愈低。」

不過依照過去以及現在經驗真實狀況,進入矯正學校的後迴歸正常生活的觸法少年寥寥無己,在「天時、地利、人和」下,少年殺手「廖國豪現象」,可預見將會擴大蔓延,成爲臺灣治安上的最大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