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燈會僅補助5350萬 盧秀燕:各局處努力向中央爭取經費
▲盧秀燕要求各局處努力向中央爭取燈會補助。(圖/記者鄧木卿攝)
臺中市政府2日召開臨時市政會議,通過中央2項墊付案共2千8百萬元,若加上之前所同意的補助經費,總金額僅有5350萬元,市長盧秀燕表示,臺中市每年上繳的稅收1千4百億,但分配不到1千億元,因此各局處努力向中央爭取經費「理所當然」,她希望全力辦好這次臺灣燈會,創造節慶經濟。
▲農業局長蔡精強向農委會爭取到2千萬元補助。(圖/記者鄧木卿攝)
盧秀燕表示,各縣市爭取主辦臺灣燈會,至少都要準備2至3年,明年因爲彰化棄權,臺中纔有機會承辦,但剩下不到1年時間,市府仍勇於挺身而出,毅然決定臨時接辦,原因有二,因爲市府要透過燈會活動,力拚節慶經濟,另外,如果這次不辦,不知何年纔會輪到臺中,據瞭解,後年是新竹主辦。
舉辦燈會勢必需要中央經費支持,盧秀燕指出,臺中每年上繳中央稅金非常多,高達1千4百億,但分配不到1千億元,因此各局處向中央各部會努力爭取經費「理所當然」,她說,臺灣燈會活動不是隻有觀旅局的事,而是臺中市政府的事,要全力辦好這次活動,力拼節慶經濟。
財政局表示,下午通過農委會、原民會分別補助「裡山大地燈區」2千萬元、「原住民族燈區」8百萬元的墊付案,如果再加上7月交通部觀光局補助燈會燈區硬體建設1千8百萬元、8月客委會補助燈會客家主題燈區5百萬元及客家特色產業展銷區250萬元,合計目前中央補助2020臺灣燈會經費53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