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成瀕危鯊魚幫兇?漁業署:確有販售但符合規定

臺灣成瀕危鯊魚幫兇?漁業署:確有販售但符合規定。圖爲示意圖。(資料照/臺中市魚市場公司提供)

英國非政府組織「鯊魚守護者(Shark Guardian)」去年11月29日發佈「買賣瀕危鯊魚─臺灣不可告人之秘密」報告,指出我國涉嫌販售瀕危鯊魚,漁業署表示,經釐清後,該報告指涉尚無違規疑慮,也符合CITES(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要求。

針對該報告質疑我國業者販售漁獲合法性不明保育鯊種,漁業署要求業者提出說明資料,以進行覈實查對,針對海之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疑似販售瀕危物種馬加鯊魚翅,完成初步調查。

漁業署確認自2019年馬加鯊列入CITES以來,該公司確有出口及再出口馬加鯊貿易行爲,就目前掌握魚貨交易紀錄,漁業署檢視相關貿易管理海洋漁獲物種來源證明書、華盛頓公約出口(再出口)許可證、出口報關單等文件,確認其中由我國籍漁船捕撈漁獲皆屬符合相關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及我國國內法規範合法捕撈漁獲,屬進口再出口漁獲也備有出口國核發之華盛頓公約出口許可證,且相關出口及再出口程序皆系依我國「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規定程序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辦有案,尚無違規疑慮,亦符合CITES要求,另漁業署仍將持續追蹤魚翅供應鏈合法性。

漁業署重申我國業者出口CITES附錄二之保育類鯊種或其產製品,均須符合CITES要求及我國法規,此與國際規範及各國作法並無扞格。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將持續查覈其他業者貿易資料,並整合跨機關資訊,從漁獲來源、進銷貨流向及關務資料等,釐清遭控廠商是否確有銷售非法鯊魚漁獲之情事;至於鯊魚守護者報告指涉我國疑有不當之魚翅供應鏈一節,漁業署亦將分案調查,調查結果將再對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