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涉賄選!? 陸委會:沒有「編造罪名處罰」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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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臺商協會會長林懷等7人,日前因涉違反選罷法遭起訴。陸委會表示,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對於涉及違法的案件,都是由司法機關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法律對於犯罪行爲的構成、案件的偵審,及當事人權益保障,都有明確而完整的規範,沒有所謂「編造罪名處罰」臺商或「無端藉口打壓」兩岸交流人士的問題。中共方面蓄意分化、意圖離間的行徑,纔是破壞兩岸關係、危害臺商利益的主因。

陸委會稱,舉世皆知中共對我統戰滲透干預的情形相當嚴重,屢屢運用各種手段企圖干涉、介入我民主選舉,政府國安部門長期以來都嚴密掌握相關情事、適時因應,對於涉及違法的案件也都依法查處。再次呼籲國人應注意遵守法律規範,避免受人利用威迫,從事危害民主法治的行爲;也要正告中國大陸應正視兩岸現實,尊重及學習臺灣的民主選舉制度,切勿介入臺灣選舉及干預臺灣內部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