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涉賄選等罪 5政黨遭「連坐罰」合計開罰逾1.5億

據中選會統計,候選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妨害他人競選等,對政黨連坐裁罰,共開罰5個政黨。圖爲投票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委李進勇備詢,據中選會統計,候選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妨害他人競選等,對政黨連坐裁罰,共開罰5個政黨,其中國民黨共151件,遭罰1.2億元最多。

中選會表示,執行政黨連坐裁罰自2012年4月3日起,按季將候選人資料電子檔及所涉罪名函請法務部將符合要件之確定判決案號函送中選會,據以檢索下載確定判決書後,再行轉知所屬選舉委員會辦理後續連坐裁罰事宜,迄2021年12月22日止,計裁罰190件。

中選會指出,其中包含對投票權人行賄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141件、虛僞遷徙戶籍以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刑法第146條第2項)46件、對具候選人資格者交付賄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2件、妨害他人競選(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1件。

中選會統計,在連坐政黨部分共開罰5個政黨,國民黨共151件、遭罰1.2億元;民進黨遭罰34件、2970萬元;親民黨3件、410萬元;大道慈悲濟世黨1件、50萬元;無黨團結聯盟1件、115萬元;5個政黨合計裁罰1億5851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