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日簽訂漁業協議 釣魚臺12浬外作業不受日方干擾
▲臺日代表相互換約,確認「臺日漁業協議」效力。(圖/記者陳佳雯攝)
歷時17年的臺日漁業會談,終於在10日下午有重大突破,由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與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共同簽署「臺日漁業協議」,未來我國漁民在「協議適用海域」的作業權益將獲得保障,等於釣魚臺列嶼12浬外海域內,我方漁船作業,不會受日方海域干擾,而作業範圍比以往擴大約1,400平方海浬(約4,530平方公里)。
根據協議內容,未來我國漁民的作業範圍,將比以往擴大約1,400平方浬,此外就其他作業海域及雙方漁業合作等議題,雙方同意成立官方機制的「臺日漁業委員會」,原則上每年各派兩名代表協商,若遇臨時情況,則可加開臨時會。外交部長林永樂表示,這次在協議中,還列入了「免責條款」,確認協議各項的規定,不會損及我主權及海域等相關國際法各項問題的立場與見解,這也讓中華民國在釣魚臺列嶼的主權,能繼續保持原有主張。
另外,協議中也納入了「適用海域」,未來臺灣漁民在相關區域內將可安心作業,但有關北緯27度以北及日本先島諸島以南的我國「暫定執法線」內,海巡署仍將繼續維護我國漁船現行作業環境,以保障我國漁民合法權益。
漁業署署長沙志一表示,每年在這個漁區作業的臺灣漁船超過800艘,年漁獲量約4萬公噸,主要漁獲爲鯖魚、黑鮪魚、高價值鯛魚、鬼頭刀、鯊魚等。這也意味着在即將到來的魚汛期,臺灣漁民在釣魚臺周邊海域作業情況,可望大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