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日合作! 通緝犯藏日11年 刑事局快閃押解回臺

刑事局快閃東京將陳嫌押解回臺。(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刑事局快閃東京將陳嫌押解回臺。(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47歲陳姓男子因多起毒品案共遭判刑18年4個月,陳嫌卻未入監服刑,並在2012年潛逃日本藏匿至今,基隆地檢署亦對他發佈通緝。

刑事局國際科上月底接獲我駐日本代表處通報,表示陳嫌曾在3月中旬以郵寄方式,申請逾期護照更新;陳嫌滯留日本期間,2018年曾因違反日本覺醒劑取締法,遭日方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定讞,並於2020年9月受驅逐出國處分,但因爲新冠疫情而暫停執行強制遣返,日方遂改責令陳嫌以定期報到方式迄今,等待適當遣返時機。

爲避免陳嫌取得新申辦護照後即潛逃至第三國繼續逃亡,警政署及移民署駐日本移民工作組通力合作,協調日本官方執行遣返事宜,14日由刑事局國際科快閃東京18小時,閃電押解陳嫌返臺,解送地檢署歸案併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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