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載豬肉貨車河堤道路連撞2機車 男騎士頭部重創昏迷
▲陳姓男子駕小貨車,在永康河堤道路上疑因超車不慎與2部機車擦撞,造成1傷1命危。(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1名陳姓男子20日深夜駕駛自用小貨車,在永康區河堤道路超車時,疑因超車不慎與同向前方陳姓女子機車發生擦撞,再與王姓男子機車發生碰撞肇事,陳女手腳多處擦挫傷,送安南醫院救治,王男頭部重創,一度失去生命跡象,經送奇美醫院急救,已恢復生命跡象,惟昏迷仍有生命危險。
臺南市永康區河堤道路鹽洲里路燈編號256號前,6月20日深夜11時13分許發生一起重大車禍,43歲陳姓男子駕駛自用小貨車,沿河堤道路由東往西跨越雙向禁止(雙黃線)超車線超車時,與同向在前駕駛人陳女(21歲)騎乘之機車發生擦撞,再與沿河堤道路一般車道西向東直行王男(21歲)駕駛的機車發生碰撞而肇事。
王男頭部受傷嚴重意識不清,一度失去生命跡象,經由救護車送往奇美醫院開刀急救,恢復生命跡象,目前昏迷中,仍有生命危險。陳女手腳多處擦挫傷由救護車送安南醫院救治。肇事陳男與陳女酒測值均爲0.00mg/L,另送醫急救王男經抽血檢驗酒精亦爲0。案發後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立即派員到場維持交通秩序及管制疏導,並進行勘查測繪蒐證,目前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由永康交通分隊調查釐清中。
初步瞭解,陳男系駕車載豬肉慾前往永康的市場途中疑超車不慎而肇事。永康分局指出,若駕駛有超車不當時,輕則擦撞,重則嚴重車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之規定,違規超車可處新臺幣1200至2400元罰鍰,永康分局提醒用路人,超車前應視當下路況、視線,並考量他車可能動線,以安全、穩當的方式超車,確保自己及他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