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男不滿鄰居養狗 持鐵棍攻擊狗狗還撂話…下場慘

臺南曾姓男子不滿社區鄰居養狗,日前他未經同意逕自進入其住處,手持鐵棍攻擊狗狗,並向飼主恫嚇「你再帶你家的狗出門的話,我就讓你家的狗死」,嚇得飼主報警處理,曾被訴上了法院,與飼主和解,法官認他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日,緩刑2年。

曾於偵訊時辯稱,他沒有進入其住處,也沒有說要讓狗死,他只是站在家門外面,叫飼主把狗綁好,不要讓狗出來追人。同時,他辯稱,只有拿鐵棍敲地板,沒有傷害狗狗。

然而,除飼主外,另有鄰居出面作證,飼主說,醫生檢查出狗的眼睛有傷痕,眼球變白色、混濁,但狗現在看得到,牠受的傷已經慢慢治療恢復了。

同時,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及蒐證等佐證,檢方認他涉犯無故侵入他人住宅、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建請法官從一重論以恐嚇危害安全罪嫌。

檢方也指出,犬隻所受傷勢並未達到動物保護法中肢體嚴重殘缺及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程度,難以動保法傷害動物罪責相繩,所涉違反動保法相關規定,應另由相關主管機關施以行政裁罰。

臺南地院認爲,曾男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審理時已坦承犯行,表示悔悟,並已與飼主達成調解,款項均已賠償完畢,飼主也表示願意原諒他,同意給予他緩刑自新機會,法官認他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日,緩刑2年。

臺南地院認爲,曾男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審理時已坦承犯行,並已與飼主達成調解,同意給予他緩刑自新機會,法官認他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日,緩刑2年。圖/本報資料照